数字化作战系统主要是由3部分组成,一是指挥自动化系统,即C3I或C4I系统,也有人称之为电子化作战指挥系统它有战略、战役和战术三级;各级又有地下/海上/空中,基本/预备/前方/后方以及固定/移动等不同类指挥系统之分。各级各类指挥自动化系统除系统规模、适用范围和功能侧重点不同外,在基本功能和结构上大同小异。它们都是综合运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各种技术设备,实现军事信息收集、传递、处理自动化,保障对所属部队和武器装备实施指挥与控制的人-机系统。
二是数字化作战平台系统包括数字化的坦克、装甲车、野战炮车、直升机、水面/水下舰艇等平台及其装载、集成在一起的武器装备。
三是单兵数字化系统它是对士兵从头到脚的所有穿戴和装备进行整体设计,将信息探测、采集、处理、数字通信、数字控制和人体保护等多种先进技术应用于单兵配备的武器装备上而构成的一种综合作战系统。武装了这种系统的士兵将具有个人无线电收发、网络通信、GPS类型的导航定位、夜视、敌我识别、告警和对某些精确制导武器与信息化弹药的发射指挥等功能。它们可近实时地接收各种有关作战的信息,既可接收高度集中的指挥命令,又可按上级的作战意图和自己掌握的战场信息,高度自主地对敌作战。
由于现在维大力手中的资源,和现在的条件限制,他现在只能先建设一套旅级战术数字化作战平台,等这个完成后,再结合现在的战区通讯网络和无人机数字化信息侦查网络,搭建一套粗浅的战区级战役数字化作战系统,达到现在斯拉夫军队能够实现的最佳状态,从而形成对武装分子部队的技术压制,有效的利用有限的兵力,在这次冲突中减少伤亡,取得最大的战果。
而为了实现这些目的,他手里现在的‘阿凡达’无人机研发公司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在维大力的心目中,这家公司也将不断的朝一家综合的军事装备制造商而发展,也变相的提升斯拉夫军队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