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濛的极光映射在一望无际的冰原上。这里正是北冰洋的岸边,远处的针页林稀稀疏疏的拉长着身影,貌似也极不欢迎这打搅了自己好梦的远方来客。
“你说你这是何苦来哉”
韩风懒懒的靠在红马胸口,一边抿酒,一边蹂躏着红马挺翘的耳朵:
“辛辛苦苦的跑这么远,居然还差点淹死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疯哥越说越气,竟将那对长长的耳朵死命揪到一块:
“我让你跑得快!我让你求自杀!”
似是实在无法忍受韩风的施虐,大红马四蹄一振,腰腹用力,便要从地上腾身而起。只是在阎君重重的银威之下,连试几次,最终才老老实实的安静下来。但就算是侧躺在地,那硕大的马头仍顽皮的横过来,沉沉压在韩风端着酒杯的手臂上。
一双殷红的兔眼怯怯的望过来,定定的看着韩风的眼睛,那神情,就真真宛若小孩缠着家长索要果一般,幽怨中满带着希冀。
“首先,你得有个名字!”
本+内容‘正确的版本在6/9书.吧%读!【69shu-b-a.cx】
即便是错了,那也是韩风故意而为之——虽然老子的元气几近无限,但也不能这么无休止的灌输到你这一匹马身上去吧就算是自来水,也都还有查水表的呢!难道老子就不懂什么叫节约
疯哥自我标榜了一阵,却始终觉得自吹自擂不算好汉,便只好轻轻抚摸着天马的脸颊,悻悻的道:
其实认真说起来,疯哥取名的本事,也并不比赵霏霏好到哪里去,如此这般的纠结了半天,什么“追风”、“赤兔”、“飞火”、“四足兽”等乱七八糟的名字全都试过,也没能确定到底采用哪一个。倒是原本神采奕奕的大红马被他没完没了的胡乱一折腾,竟渐渐有些烦躁的迹象,前蹄不断在地面上刨着,声声低鸣不断传来。
随着双方交流的增加,这一来二去的,在一人一马之间,倒也迅速产生了难以言表的默契。
自从尝到了韩风紫色元气的甜头,大红马便动了心思,变着法子的想得到更多的元气滋润。什么讨好、卖萌、装死等等手段层出不穷,其狡猾之处,就连韩风也常常上当,甚至还一度认为在这副硕大的马身里,却居住着一个和哥们儿同样猥琐的灵魂!
也正因如此,面对着韩风的不赖烦,这匹火红大马也只微微一挣,便安安静静的卧倒在冰面上。虽然一颗头还死死压着韩风的胳膊,但无论是人还是马,都清楚的知道,这只是表示亲昵的肢体语言而已。对现在已经好得能同穿一条裤子的双方来说,力量,并不重要……
大红马不以为意的晃晃脑袋。又不是学究或文人,名字对这匹天马而言,不过就是用来招呼的简单音节而已。至于其中所代表的意义和内涵——你能指望一匹马也能念唐诗么
“算了算了,算我怕了你啦!”
…………
也难怪疯哥火大。自从坐上这天马,便一路向北,穿过无数崇山峻岭、越过无数草原河流,在短短的两个小时之内,活生生的从华夏西北穿过蒙古以及西伯利亚,最终这死马为了自己族群的尊严、坚决不愿受到人类的驱使,竟在明知无法摆脱韩风的情况下,纵身跃入了冰冷的北冰洋中!
“现在你该知道,再也不可能逃出我的手掌心了吧”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大红天马,就这样被韩风揪着一绰鬃毛给晃晃悠悠的拖上岸来。
若是这天马坚决不从,即便靠着天地间的灵药,也能勉强维持生计。但在土豪与屌丝之间,相信谁都能做出明智的选择——尤其是在对方充满爱心的前提之下。
“你叫‘马面’,我又要到哪里去找个‘牛头’再说了,这牛头马面都是旧地府的称谓,而作为新一代阎君,又怎能不大胆创新锐意改革更何况,你将来都会在天庭生活,与地府又有个毛线的关系……看来‘马面’是不能叫了,那又该叫什么名字呢”
韩风艰难的一口干掉了杯中美酒,兀自不解恨的在红马头上轻轻一敲,一点紫色元气瞬间便自脑部浸入,缓缓的滋润着红马全身的内脏和骨骼。
“唉,懒得跟你计较!”韩风收了酒杯,毫不客气的推开那颗硕大的马头,也不理它眼中深深的委屈之色,自顾自的伸了个懒腰,嘿嘿笑道:
大红马低嘶一声,便算做是抗议,却根本不为疯哥所接受。
“大火……火焰……红火……赤焰!”